視覺藝術是一種精神勞動,透過體力勞動來實現的精神創造活動。這種勞動本質上是一種創作,亦可稱之為創造。
創作或創造,字面上理解,意味著進行前人未嘗試過的事物,其成果應是獨一無二的,不存在與他人的重複、模仿或抄襲。
這種創作或創造,是作者透過身體動作完成的。所形成的作品,是作者精神(情緒、感知、觀念)的具體體現,是作者內心世界的“發言”,是其精神狀態的凝聚,同時也是其精神表現的外在形式。
然而,其實有些人雖自認為在從事藝術創作,但其作品大多是模仿前人、重複他人或抄襲古今中外的創作。這類作品更體現了技藝或技巧的勞動,與真正的精神表達或意見發表——即藝術創作和藝術創造的本質——並無關聯。儘管這些作品在美感、美術、裝飾性及收藏價值上可能有其獨到之處,甚至有的達到技藝的極致,廣受歡迎並具有極高的價值,但由於缺乏創作者的思想、靈魂與精神投入,其本質上仍只是美術作品或繪畫作品。雖然其創作者可能受到極大的尊敬並被視為大師,但這並不能改變作品本質上的屬性。
思想家與社評家透過演講、撰寫文章、出版著作和發表見解來闡述自己的思想;作曲家與作詞家則透過創作歌曲和音樂來表達內心情感和宣洩情緒。畫家應透過其繪畫作品來直抒胸臆,並表達自己的主觀看法。
這種藝術創作方式,不僅需要作者的外在技巧(身體動作和肢體語言),更重要的是依賴作者的內功。
內功是指什麼呢?
內功首先涉及個人的閱歷和經驗。這包括兩個層面:
1. 閱歷和經歷的時長,經歷豐富者其內功較為深厚;短暫者則內功較弱。
2. 經歷的複雜性與困難程度,包含人生的曲折、坎坷、起伏、成功與失敗等。經歷較多挑戰和困難的人,其內功通常較強;相反,經歷較少困境的人,其內功較弱。
內功的第二個層面是教育程度,教育程度高者內功強,低者內功弱。
第三個層面是悟性、聰明程度、研究精神及毅力,這些素質出眾者內功強,否則內功弱。
第四個層面是正義感、道德觀和膽量,具備這些優點者內功強,缺乏者內功弱。
雖然一般情況下這些因素影響內功的強弱,但也有例外。例如,有些人雖然閱歷不長或教育程度不高,但因為悟性高和正義感強,也能展現出較強的內功。當然,如果一個人在這四個方面都表現出色,其內功無疑是強大的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