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畫藝術的起源,是人類在相對解決溫飽問題後對精神追求、精神享受或精神輸出的一種表達。這與制度、社會形態、種族無關。鳥兒歡快時會歌唱,牛羊感到衝動時也會發出聲音。早期人類除了透過言語、吟唱、手勢、身體語言進行表達外,還會使用樹枝或石塊在泥土或沙灘上作畫,傾訴內心的感慨與情緒,這可以視為人類利用書畫藝術進行情感自我表達的最初形式。
由此可見,書畫藝術的起源是人內心真實情感的表達,是情感自然流露,是發自內心的表達,無需虛張聲勢,不借助故弄玄虛來譁眾取寵,不涉及無病呻吟的虛情假意,也不是出於追求私利的隱藏動機。
這大概就是書畫藝術的原本意義,也就是自我情感的表達。
隨著人類進程的演變,優秀的書畫作品因受到廣泛喜愛和追捧而變得珍貴稀有,人們紛紛企圖擁有。現實中,由於供不應求,物以稀為貴,書畫作品逐漸演變成了商品。這種從藝術品到商品的轉變,並非藝術家的初衷,而是市場力量的操縱所致。
隨著時間的推移,一些書畫作者看到字畫可以賺錢,便開始以營利為目的創作書畫。他們留意市場需求和偏好,迎合市場趨勢進行創作,結果市場上充斥了迎合市場的作品。在這些作品中,許多已不再是藝術家內心真實情感的表達,而變成了隨波逐流、追逐名利的商品。
在人類歷史的長河中,還有另一類書畫作品,這些作品既非真情流露,也不是為了利益而創作。它們完全是為了宗教信仰的傳播、攀附權力或政治需求而製作。這些作品缺乏生命力,大多是模仿和複製,沒有活力、激情或創新,充滿了教條和刻板印象,缺乏生氣。
無論是變成以賺錢為目的的書畫創作,或是成為某些勢力宣傳工具的書畫,這些作品因缺乏作者的真情流露和表達,已經偏離了藝術的本質。因此,這些作品的藝術價值和含金量都大大削弱。
